生育津贴申领办理须知

365bet体育在线_360足球直播-投注平台

一、申报材料

   ——办理生育津贴需提交材料

1、填写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》一份(只员工签字)

:2016年之前分娩的职工填写旧版登记表,其他人员填写新版登记表,登记表模板见文末。

2、北京户籍人员应提供《北京市生育服务证》原件及复印件 《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》原件 《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》(第三个及以上子女)原件;非京籍人员提供《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》(生育保险专用)原件及复印件 《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》原件 《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》原件及复印件;

:网上下载的必须有水印且清晰或者有盖章。

3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
4、医疗机构出具的《医学诊断证明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
——办理引、流产津贴需提交材料

1、新版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》一份(只员工签字)

2、医疗机构出具的《医学诊断证明书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
3、《结婚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
:所提交的材料,内容准确统一,盖章完整、清晰。材料均应为中文材料,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。翻译件及其底本应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。


二、申领流程

1、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整理后,每月15日之前提交到人事部劳社会保险办公室(勺园5甲319办公室);

:当年生育或引、流产的,通常情况下,在下半年基数更新后申报生育津贴。

2、人事部审核、汇总、签字盖章后,将材料上报到海淀区社保中心。

3、社保中心审核结算后,通过中心财务将报销的费用由银行划拨到北京大学账户。

4、人事部将《生育津贴领取通知单》(三联单)E-mail给用人单位,用人单位打印后,按备注要求填写,签字、盖章后交到校人事部审核。

5、校人事部审核后盖章并留存一联,用人单位持其余两联到校财务部办理领取手续,单位部分转入单位指定账号,个人部分转入个人工资账户。


三、注意及说明事项

1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生育津贴申领。通常情况下,当年分娩的生育津贴,在下半年基数更新后申报。

2、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。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,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,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。生育津贴以我校上年度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,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。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,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。

3、2016年之前发生分娩的,夫妻双方一方可以享受晚育奖励假,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,生育津贴按女职工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,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;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,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,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。2016年1月1日(含)之后发生生育的不再享受晚育奖励假津贴。


四、联系方式

地址:社会保险办公室(勺园5甲319办公室)

电话:62751226


   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申领人员登记表(新版)

    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(旧版)